針對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10日)在國慶大會致詞時批評行政院不副署法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立法兩院都是憲政機關,依照憲法行使職權,也應尊重彼此的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秩序。任何一方都不應逾越憲法界線,也不應為政治攻防而污名化憲政機制。

立法院長韓國瑜在國慶大會致詞時,指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三讀法律案,也已成為憲法的負面教材。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表示,憲法第37條明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行政院依憲法行使副署權,也肩負守護憲法、維護憲政秩序的責任。

李慧芝指出,過去不副署的8案中,有3案(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不副署是為防止黨政軍介入媒體,確保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的限制及監理具有一致性規範,避免執法爭議;有2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是違憲為特定個案修法,修法內容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有2案(財劃法修正案、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是侵害行政院預算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還有1案(立法院組織法修法)則是企圖將詐領助理費除罪化,恐將使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職權,但當修法已經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時,行政院作為憲政的守護者,必須被動防衛,以維護憲法所建立的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守護國家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